万青1984

我的爱在我的诗里将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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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间城堡【仏英】

“常伴吾身,掌中的飞燕舞者。”弗朗西斯哼着歌,古旧的调子让我一时之间有点反应不过来,我细细想了好一会儿,这才记起来这是《飞燕舞者》中的调子。他猛踩一脚油门,我清楚的看到油表上的数字攀升至了九十,未等我说什么,他却先开口了。
“我在六岁那年摔断了腿。”他说,边哼着调子。“疼痛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样的了,可我还记得斯科特嘲讽的笑容和我跌倒的一瞬间山间草地的味道。”
他朝我转过头来,全然不顾手中掌握我们两人命运的方向盘。“你记得吗,你和斯科特在城堡前一齐追我。”
我皱皱眉,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提起这陈年往事。弗朗西斯不是一个怀旧的人,至少原来他不是。比起我,他更像是会享受新生活新潮流的时髦小子。
“我记不清了。”我摇摇头,回他一句,并叮嘱他要他好好开车。他倒是完全不在意,笑声震得车身微微晃动。
“我那时年少无知,显得幼稚又可笑。在那干了不少糊涂事。”车驶入金灿灿的阳光里,巴斯小城的下午三点依然明媚的像是早晨。弗朗西斯的敞篷埃文塔多让我能体会春季的暖风熨在脸上的惬意,妥帖了每一个躁动不安的毛孔。我单手撑起昏昏沉沉的脑袋,听着他像个耄耋老人那样回忆往昔。“可我还是想要重回那个地方,那个聆听过我心碎之声的地方。”
我朝弗朗西斯看去,他戴一副无框墨镜,风让他本来就不安分的卷发更显凌乱。他今天抽风了一样的把我拉出来,也不多说话便把我推上车。从伦敦的早上十点启程,我们足足耗费了五个小时来到这里——他什么也没带,除了他身上花哨的衬衫和墨镜:如果说是早有打算,也未免太过随性;要是说是临时起意,又实在是太过有条不紊。我琢磨不透他,他总是一副疯人样子。
于是我打断他絮絮叨叨关于他六岁时破事的话语,我问道:“弗朗西斯,你到底想去哪。”
“回家。”他如此说道。“你不记得了,亚蒂。山间城堡,我要回到故土,重归我美好的旧日。”

山间城堡。那是我和弗朗西斯,还有他的几个狐朋狗友一齐搭建的一个小棚子。借用了不知哪来的破木板和旧轮胎,在里面放上斯科特的红地毯,还有弗朗西珍爱的水晶杯,当做我们躲避责骂,谈论情爱的处所。我们大言不惭地称这好不容易修起来的天地为“山间城堡”。
我和弗朗西斯算是城堡的创始人。我们很早就认识了,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早。城堡的事宜也是我们先拟好的计划,再和我的哥哥还有安东尼奥,基尔伯特他们一同解决的。当初为了究竟挂不挂斯科特的猎枪,我们还大吵了一架。弗朗西斯和安东尼奥支持不放,而我和基尔伯特都认为放上去会更霸气。结果当然是没有结果,斯科特怎么会乖乖让我们把他宝贵的老式猎枪挂在一个破烂地方,他嗤笑一声,用枪把狠狠敲了我一下。
“臭小子,不许动老子的枪。”他的红发跟发廊里烫染的一样不羁。雀斑却暴露了他不过十七岁这个事实。而我恰好十五岁,不该是还唯唯诺诺躲在他身后叫他“斯科特哥哥”的年纪了。于是我趁他不注意,夺过枪,朝摇摇欲坠的挡风木板自作聪明的开了一枪,学着老练的猎人那样得意地叫一声“好家伙”,就像是把弗朗西斯自己卷的烟卷抢来吸食那样轻车熟路。
“一把老枪罢了。”我支起枪身,找回了在游戏界面假装猎手的乐趣。斯科特的脸都气白了,他不由分说的揍了我一拳,我们扭打在一团,恣意挥洒年轻的力量。全然没有注意到用来挡风的木板被子弹冲击得轰然倾倒。
“亚瑟,你看你和斯科特做的好事。”弗朗西斯沉着脸说。他刚刚扯下压在我身上的斯科特,这让我有了喘息的时间。“必须赔罪,把它装好。”
“这可得花很多时间。”我挑眉,对他说,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我不会搭木板,更别提修好跟随木板一起倒下的杂七杂八的玩意儿了。但弗朗西斯一向很擅长勾画图纸和设计,无论他做什么,都显得井井有条又潇洒的要死。于是我迟迟地开口:“弗朗西斯……嗯,我是说,给我搭把手?”
“请我喝酒,不然不帮你装。”弗朗西斯愣了一下,笑了出来。
“……好吧,胡子混蛋。”我点点头。他深紫色的眸子就像是葡萄酒,刚刚酿好,芬芳而又青涩。何必去找酒喝,他本身就是酒。我暗暗想到。
然后我们去了酒吧,就在周五的晚上。
也就是这一天,我和弗朗西斯心照不宣的名为爱情的幕帘正式被拉开。
弗朗西斯一路哼着歌,在不知何方的乡间小道奔驰。我记起来,在那顿酒后,其实我们也没有修山间城堡的木板。
并非不想,只是……
我瞳孔微微一缩,似乎看见了我请他喝马天尼的那天,我们座椅旁的反光玻璃窗。

“樱桃马天尼。”我坐在酒吧角落的椅子上,点了一杯我极少喝的甜味烈酒。我这么做无非是想要恶作剧一样的羞辱一下弗朗西斯,结果他却坦然接受,并且这杯酒让他活像是樱桃妖怪一样变得有几分妩媚。弗朗西斯酒品不差,也不是千杯不倒的清白人。他只是做事一向很有分寸,从不让酒精压过他的理智,却意外的在那一天点了好几杯亚历山大和吉普森。我不擅长喝酒,于是就只是草草点了杯海岸小口啜饮,陪他聊天解闷。
“亚蒂,我要去巴黎了。”弗朗西斯一口饮尽刚刚点的深水炸弹,玻璃碰撞的声音清脆悦耳,点爆了我本来有些微醺的神经。
“什么?——别开玩笑,你去巴黎做什么!”我惊讶的几乎跳起来。
“我真的想去巴黎。”他说着,又咂了咂嘴,垂下头好好回味了几下辛辣的酒。他的声音不大,甚至比说情话时更要轻柔一点——就像是怕吓跑了谁那样。“巴黎才是实现梦想的地方。”
“你醉了,弗朗西斯,这种不切实际的梦话还是回家说吧。”我认定他是醉了,波诺伏瓦家在罗纳河谷还有一个庄园,庄园年收的葡萄酒会被运往世界各地,连这座英国的小城都时不时有几瓶来自波诺伏瓦家的酒。这让他有资本像是每一个小少爷那样阔绰优雅。弗朗西斯是个不折不扣的法国人,至少生命的前五年都是正统的法国人。待在这个乡村小镇只不过是为了躲避他可耻的身份。但没人在乎他是庄主的第几个私生子,他们只知道他活得比任何人都滋润自如。每月一号早上八点,一大笔钱会准时打在他的卡上,金额是一个正常家庭的收入。他随意使用这笔钱,不够便直接打一个电话过去,然后打过来的钱将是先前的两倍不止。当然他从不如此做,甚至近几年他开始渐渐拒绝远在罗纳河谷的财产。他一向有他自己的一套标准,表面轻浮不可靠,其实他比谁都要有分寸、有自知。于是我不会想到他要去巴黎,回到他的国家。
“我没醉。”弗朗西斯打了个酒嗝,面颊却还是白皙光泽,他喝酒从不脸红,真正醉的只有玲珑剔透的心灵。“我的家……我没有家,我居无定所,只有一片故土和疏疏散散的几个故人罢了。”他苦笑一声。对我说道。
“亚蒂,我要去巴黎,告诉他们,我不只是会要抚恤金的废人。”他的双眼不如何澄澈,反倒显得迷离恍惚,但是口气坚定无比,永远捋不平的舌头卷着他的话语在他的舌尖紧紧缠绕。他嗤笑几声,情绪复杂的说不清。
“陪我去巴黎。”他说。
然后未等我回答,他便一口吻上来,舌头柔软滑腻,技巧更是娴熟的不像话,他撬开我的牙齿长驱直入,随意泼洒他的吐息。我被这个樱桃味的吻弄得浑身都软了下来,本来打算拒绝的话也闷闷地咽回了胃里。弗朗西斯永远知道如何先发制人,满口情话和身上维果香水烟草味的后调是击败男男女女最锐利的子弹。
从那一刻起,人生的调子彻底改变。而我现在才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明明在人生的三岔口游荡了好一会儿,可直到昨天,我对它的印象还停留在冗长乏味的日记本上,以为那只是十五岁一个平常的周五。

常年挖坑不填
后续也许还有恶友剧情,山间城堡真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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