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青1984

我的爱在我的诗里将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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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仏英】摇滚

“我劝你砸烂这把木吉他。”我说。弗朗西斯不明所以,他想笑着调侃我时髦得不像自己,却被我一拳打到了肚子不得不大骂我是个流氓。我懒得听他的,只是重复了一遍我的话:

“我劝你砸烂这把木吉他。”

组建乐队是我们长久以来的愿望,为此我甚至找罗莎索要了一个纹身,弗朗西斯建议我用法语铭上永恒,我拒绝了,并且,用英文毫不客气的纹了个“青蛙”——F-R-O-G,法国佬。弗朗西斯脸色难看,气的跳起来揍我,而我却开心得不得了,并把它要求再纹一遍,纹在我的脖子上,告诉所有人我对法国佬一点都不真诚的情谊。弗朗西斯阻止了我,并对我发表了长篇大论表达他的谴责。我心烦意乱,给他了一根上好的金箔烟堵住嘴。

“我决定叫我们的乐队青蛙,就这么定了。”

从此青蛙算是踏上了征途。只可惜弗朗西斯太不开眼——民谣,摇滚,抒情,放荡——老天,我们根本不是一号人!他想要泛舟当歌,我可没那个闲情逸致——熠熠生辉,让全世界的聚光灯打得我睁不开眼才好!所以我朝他投去鄙夷的眼神,命令他:

“忘掉你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乐队会用木吉他唱民谣和你不知道从哪个农家刨来的小调!”

弗朗西斯沉默起来,我们之间很久没有话说。他反常的没有反驳,却也反常的没有妥协。

“我不同意,你大可拿着你的电吉他和金话筒远走天涯,我必须要它。”

弗朗西斯的眼神执着坚定,我不用情意绵绵这个词,他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没那么多爱从音乐中抠出来分给别人。好在我不是,我有大把的青春挥霍,我虽不曾拥有爱情,却也觉得它无关紧要。

“——好吧,民谣摇滚,听起来不错。”

弗朗西斯的眼神闪动了下,他看起来在憋笑。我气极,他却咬上了我的耳根。温热,带着法国南部永远见不得晴的夏日水汽:

“多谢。”

“我改主意了。”我平静地对他说,狠狠用膝盖踹上他的肚子。
“我劝你撕烂你这张嘴。”







仔细看看其实暴躁的摇滚英也很可爱啊!!!!
民谣法×摇滚英!!!可爱死我了!!!!prprpr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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